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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德育专项)的通知时间:2023-05-18 来源: 作者:

校属各部门:

     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《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德育专项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我校拟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申报范围

      坚持问题导向,从当前学校思想政治教育、德育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行选题,以问题为起点,把研究过程作为发现问题、筛选问题、研究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的过程。题目自拟。

    二、申报对象

      (一)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、德育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。其中,高校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、学工干部、专职思政课教师、专职辅导员、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。各高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推荐其他思想政治教育、德育、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人员申报的课题。

      (二)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,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。

      (三)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,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;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。

      (四)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德育专项)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、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;在2021、2022、2023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德育专项)、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、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。

      (五)同一申请人不可同时立项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德育专项)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、中小学德育课题。

    三、结项要求

      课题研究周期2年,课题结项成果应包括:(1)《课题研究报告》;(2)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,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。

    四、申报程序

(一)实行限额申报,我校限报4项。

(二)学校系统申报。有意申报的老师2023年6月2日前将《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德育专项)申报书》上传至科研系统

学校组织评审,择优推荐。

)网络申报。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德育专项)须同时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,请参照系统操作指南(附件3)进行网上申报。上传申报材料须在2023年6月7日前完成,逾期不予受理。请按照一份申报书一次申报进行操作。

   

 

附件:1: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德育专项)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
     2: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德育专项)申报书.doc

     3: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.pdf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教务科研处 

2023年5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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