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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(训)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时间:2023-04-10 来源:实践教学管理科 作者:

各教学系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落实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,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,结合学校实际,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实验(训)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全面整治专项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严格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要求抓紧抓实做好实验(训)室安全检查的相关工作。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原则,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,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目标,掌握防范实验(训)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。各系要开展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的实验(训)室安全自查自纠,切实做好实验(训)室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。

二、检查范围

全校校内实践教学场所

三、检查重点

1.实验(训)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;

2.各类实验(训)室安全管理制度、细则制定和落实情况;

3.灭火器、特殊设备(物品)的应急工具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;

4.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工作规范的建立健全和落实,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;

5.实验室准入制度及实验室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等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一)自查自纠阶段

1.根据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系应高度重视本次实验(训)室安全检查工作,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》(附件1),结合实验(训)室实际情况,制定本系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,逐条落实,认真组织实施,并如实填写《实验(训)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(附件2)和《实验(训)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》(附件3);

2.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,切实消除隐患。对短期无法立整立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,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,避免事故发生。

(二)复查阶段

教务科研处组织对各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,并做好迎接省教育厅抽查的准备。

各系完成安全排查后,于4月17日(星期一)18:00前,将《实验(训)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》和《实验(训)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提交至邮箱bgysjjx@163.com。

 

附件:1.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

2.实验(训)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3年)

3.实验(训)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beat365官方网站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410

附件2:实验(训)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3年).xls

附件1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.doc

附件3:实验(训)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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