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“校内集中教学实践周”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时间:2021-04-21 来源: 作者:
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院《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管理标准化流程》要求,现阶段要开启收取《集中实践教学任务安排表》以及制定集中实践教学课表的工作。见下表:
请有集中实践教学任务的部门于2021年5月19日前提交上述资料(电子及纸质)。教务科并依此进行相关检查工作。
附件1:关于印发《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管理标准化流程》的通知.docx
附件2:集中实践教学任务安排表.xlsx
附件3:课表模板.xls
教务科研处
2021年4月21日